水池做满水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
1)根据规范规定,水池满水试验前应具备以下条件:
①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水泥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;
②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、防腐层施工以及回填土以前;
③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加预应力以后,保护层喷涂以前;
④砖砌水池防水层施工以后、石砌水池勾缝以后;
⑤砖石水池满水试验与填土工序的先后安排符合设计规定。
2)水池满水试验前,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:
①将池内清理干净,修补池内外缺陷,临时封堵预留孔洞、预埋管口及进出水口等。并检查充水及排水闸门,不得渗漏;
②设置水位观测标尺;
③标定水位测针;
④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;
⑤充水的水源应采用清水并做好充水和放水系统的设施。
水池满水试验的技术要求:
(1) 构筑物水池满水试验的程序
试验准备——水池注水——水池内水位观测——蒸发量测定——有关资料整理。
(2) 构筑物满水试验要点
① 注水:向池内注水分三次进行,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/3.注水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/24h,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,应不少于24h,每次注水后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。
② 外观观测:对大中型水池,可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,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,当无明显渗漏时,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。在充水过程中,对池外观进行检查,渗水量过大时停止充水,进行处理。
③ 水位观测:池内水位注水至设计水位24h以后,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。测读水位的末读数与初读数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24h.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到0.1㎜.
④ 蒸发量的测定:有盖水池的满水试验,对蒸发量可忽略不计。无盖水池的满水试验的蒸发量,可设现场蒸发水箱,并在水箱内设水位测针进行测定。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,测定水箱中的水位。
5.3 验 收
5.3.1污水管、合流污水管及湿陷性黄土、膨胀土地区的雨水管,在回填土前应按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68进行严密性试验。
5.3.2 管渠竣工验收时,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,并进行复验和外观检查。应对下列项目应作出鉴定,并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:
1 管渠的位置及高程;
2 管渠及附属构筑物的断面尺寸;
3 外观;
4 其它。
5.3.3在符合下列条件时,可进行水池满水试验:
1 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;
2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和防腐层施工及回填土以前;
3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加预应力后,保护层喷涂前;
4 砖砌水池防水层施工后;
5 石砌水池勾缝后。
5.3.4 水池满水试验前应完成下列工作:
1 将池内清理干净,修补池内外缺欠,临时封堵预留孔洞、预埋管口和进出水口等,检查进水和排水闸阀,不得渗漏;
2 设置水位观测标尺;
3 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;
4 宜采用清水作为充水水源,做好充水和放水系统的准备工作。
5.3.5水池满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向水池内充水宜分三次进行,第一次充水高度宜为设计水深的1/3,第二次充水至设计水深的2/3,第三次充水至设计水深;
2 充水时,水位上升速度不宜大于2m/h,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,不宜小于24h;
3 每次充水宜测读24h水位下降值,计算渗水量,在充水过程中和充水后,应对水池作外观检查。当渗水量过大时,应停止充水,待处理后方可继续充水。
4 充水至设计水位进行渗水量测定时,宜采用水位测针和千分表测定水位。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宜为0.1mm;
5 测读水位的初读数终与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宜为24h;
6 若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,宜再测定一天,若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超过标准,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,可延长观测时间;
7 现场测量蒸发量的设备,可采用直径约为500mm,高约为300mm的敞口钢板水箱,并设有测定水位的仪表。水箱不得渗漏;
8水箱宜固定在水池上,水箱中充水深度可约为200mm;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,测定水箱中水位。
5.3.6 水池满水试验时,应无渗水现象,混凝土水池的渗水量应小于2L/(m2·d),砌体水池的渗水量应小于3L/(m2·d)。
5.3.7 水池的渗水量宜按下式计算:
5.3.8 水池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竣工验收,竣工验收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管理(使用)、质量监督、监理和有关单位联合进行。
5.3.9 水池工程宜按下列内容进行验收:
1 底板、池壁、柱、梁和预埋管道的位置、高程、平面尺寸,管件的安装位置和数量;
2 水池的不渗水量;
3 水池的结构强度、抗渗、抗冻标号;
4 水池四周土的回填夯实和平整情况。
5.3.10 水池管配件工程宜按下列内容进行验收:
1 管材、管径、长度、走向、埋深、坡度、连接方式和管线的位置;
2 管道的密封性,防腐情况;
3 闸阀的数量和位置,启闭和密封情况。
5.3.11 沼气池验收除符合一般构筑物的土建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外,尚应符合《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》GB4751的规定。